理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理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住所地(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三湘大道一段84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理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在理县2025年“高原粮仓”建设项目(二次)(N5132222025000021)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本机关决定对理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理县财政局
2026 年 04 月 22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fce195e-84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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