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600002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6000023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儿童医院设施设备采购-通用电器和定制家具(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希创联达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号楼C座6楼7号
被投诉人: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科工园三路333号(大门左侧附楼兴眉咨询)
被投诉人: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东一段105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儿童医院设施设备采购-通用电器和定制家具(二次)(N511401202600002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4 月 02 日。
投诉事项1: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
投诉事项2: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3:评审因素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4: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眉山市财政局
2026年06月08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5bc02f54-5b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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