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交通运输局宝兴县灵关客运中心暨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827202600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宝兴县灵关客运中心暨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项目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定额计取: ①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9000元。 ②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因项目质疑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0.9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6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监督部门:宝兴县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6821583;地址:宝兴县灵关镇灵关南路93号(汉白玉博物馆B座3楼)。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兴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宝兴县灵关镇恩灵街2号
联系方式: 0835-6822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爱国路国际商贸城16栋3楼1号
联系方式: 0835-2888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0835-2888238
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8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461a296f-4e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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