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3812026000014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3812026000014
二、项目名称:阆中市七江片区景观氛围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盛乾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云五路11号E栋425房A010
被投诉人: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阆中市爱武街2号
被投诉人:四川阆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华凤街道依城郡1号楼61号3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阆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阆中市七江片区景观氛围提升项目(N5113812026000014),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03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我司于2026年4 月 10 日,向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川阆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2026年4月23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详见附件六:质疑答复函)。我司不认可该答复,我司所提供的照片跟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3.2技术要求中的康美大道、巴都大道及阆南桥路等路段的采购内容一致且处于亮灯状态,我司提供的照片足以证明该项目在开标前已经施工,先施工后招标属于违法行为。投诉事项2:该项目先施工后招标,存在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阆中市财政局
2026年06月10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50d65eb-32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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