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本级新庄小区一、二、三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60000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庄小区一、二、三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需求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5.3.3.1服务内容要求三、服务要求(五)各岗位人员配置及职责要求 5.2、要求配置物业服务人员、项目各部门人员指导配置情况如下表所示中秩序维护人员“★2、其余门岗及机动巡查人员,男女不限,不超过国家法定就业年龄,须持有国家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说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变更为 “★2、其余门岗及机动巡查人员,男女不限,不超过国家法定就业年龄,须持有国家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或退役军人证书。(说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财政性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1526210200011702;预算品⽬: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额及最⾼限价:3095500.00元/年。二、支付方式与付款进度安排:1、第1期为(进度款):据实情况为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采购人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考评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费用根据第1个月至第3个月的考核结果按季度据实支付。每季度服务费=实际服务区域中标金额÷4(季度)-当季度核扣款(若涉及)。2、第2期为(进度款):据实情况为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采购人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考评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费用根据第4个月至第6个月的考核结果按季度据实支付。每季度服务费=实际服务区域中标金额÷4(季度)-当季度核扣款(若涉及)。3、第3期为(进度款):据实情况为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采购人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考评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费用根据第7个月至第9个月的考核结果按季度据实支付。每季度服务费=实际服务区域中标金额÷4(季度)-当季度核扣款(若涉及)。4、第4期为(进度款):据实情况为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采购人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考评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费用根据第10个月至第12个月的考核结果按季度据实支付。每季度服务费=实际服务区域中标金额÷4(季度)-当季度核扣款(若涉及)。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邮编:61113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隆兴街36号
联系方式: 028-826624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 028-8274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旭磊
电话: 028-82746656
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6月1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4b1f626-5e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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