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600002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6000028
二、项目名称:川渝广安共享体育基地采购体育器材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成万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五段17号1号楼402
被投诉人:广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柯家井158号
四、基本情况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广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川渝广安共享体育基地采购体育器材(N5116012026000028),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13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中,多项产品利用有选择性、针对性、唯一性参数值检测报告作为实际性要求,指向特定企业产品、品牌、技术路线,存在倾向性,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中,“排球垫”要求的检测报告未给供应商预留准备检测报告的时间,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具有排斥限制行为,涉嫌为早期做好了检测报告的供应商量身定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安市财政局
2026年06月11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59e9cfc8-ab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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