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服务(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20222026000030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20222026000030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采购食材服务(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荣创时代食品超市有限公司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66号富力天禧花园14幢14(4F)2-13号 | 900,000.00元 | 机关食堂采购食材服务(折扣率):94% | 94.6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荣创时代食品超市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机关食堂采购食材服务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合同签订之⽇起365⽇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安玉龙、孙艳、曾光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政府采购合同履⾏期限为: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成交供应商后续履约质量⽆法保障或者采购⼈采购需求发⽣变化,可以依法终⽌合同。
2.监督部门:乐至县财政局;电话:1819029271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至县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童大道296号
联系方式: 13980383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二环路东二段265号5栋2单元B1-2号、5栋3单元B1-1号
联系方式: 18190404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 18190404591
四川志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8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0164425f-98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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