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档案工作(无纸化办案)外包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62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622
二、项目名称:档案工作(无纸化办案)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方絮图文处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小天西巷5号 | 800,000.00元 | 档案工作(无纸化办案)外包服务(单价):51元 | 99.2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方絮图文处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3200000 | 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 | 档案工作(无纸化办案)外包服务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接受采购人实时检查与监督,禁止供应商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通讯工具及其他电子产品不得带入工程场地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服务期满,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档案扫描工作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泄漏任何信息、档案,如有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克(采购人代表)、邬捷萍、吕青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收取。计费基数100万元(含)以下 1.5%;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0.8%。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800,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编号为:51010026210200050724。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
4、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迎宾大道212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028-80530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 028-84638556转607;028-61375575转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潘俊豪、可浩、陈介、韩政杨;技术负责人:苏怀林、唐荣、谢旭、黄科
电话: 028-84638556转607;028-61375575转612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3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823a968-f6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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