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600004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6000043
二、项目名称:成都新材料产业化工园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成万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五段17号1号楼402号
被投诉人: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成都石油化学工业园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和街道东三环路三段999号发展大厦B座
被投诉人: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1栋3楼305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迈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成都新材料产业化工园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N510182202600004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02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用有选择性、针对性、唯一性参数值检测报告项作为加分项,指向特定企业产品、品牌、技术路线检测报告,存在倾向性、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彭州市财政局
2026年06月15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26902e8-c2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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