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812202600000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8122026000001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城镇生活垃圾转收运体系设备更新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抵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604
被投诉人: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康福路6号
被投诉人: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四、基本情况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元市朝天区城镇生活垃圾转收运体系设备更新项目(三次)(N5108122026000001),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4 月 30 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需求指向、倾向及限制性明显,框定了特定车型与制造商产品,削弱了项目竞争性与公正性,对潜在供应商构成不合理差别与歧视。本项目部分技术参数设置存在不合理之处,致使市场上没有车型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局面,需重新审视并调整参数设定。
投诉事项2: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缺乏明确判断标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空间,易引发主观比较,难以确保评标公正统一。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2026年06月2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a40ff1a-bc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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