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友乐清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8号1栋5层3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成都友乐清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本机关决定对成都友乐清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17006.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
2026 年 06 月 24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49de4d3b-76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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