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301202600007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3012026000072
二、项目名称:吉成井盐作坊遗址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达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B幢21楼5号
被投诉人: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自贡博物院、自贡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新街街道解放路173号
被投诉人:四川德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33号1栋7层709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德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自贡博物院、自贡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吉成井盐作坊遗址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N510301202600007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10 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涉嫌倾向性评审、恶意扣分行为;存在技术应答评审分值计算错误问题。
投诉事项2:采购人代表未经民主、合法、合规程序选举,采购人代表资格违法。
投诉事项3:本项目招标货物涉嫌倾向性、指定性。
投诉事项4:本项目投标涉嫌供应商围标串标。
投诉事项5:采购人知晓该项目有质疑,在质疑回复期间,投诉还处于法定有效期内,存在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质疑、投诉情况下,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公示在政府采购网上,未尽审慎责任,刻意规避政府采购相关条款规定和流程侵害其他供应商权益,应在质疑投诉期届满后签订合同,现已签订合同未实际履行或部分履行,应立即停止合同履行,待质疑投诉调查后,按法定程序开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自贡市财政局
2026年06月2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1f2ee8af-35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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