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五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600015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6000158
二、项目名称:食堂后勤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凉山飞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37号 | 2,304,000.00元 | 96.8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凉山飞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食堂后勤服务 |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五人民医院内。 | 按照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供一定数量能胜任采购人相关工作的员工,到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五人民医院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从事厨房后勤工作,并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所有派驻人员均须经过采购人考核认可同意后方可入职,采购人有权优先使用现有人员。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单个年度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下一年度合同签订之日前一日止;经采购人考核合格(12个月平均分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上)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采购人与本公司、派驻人员产生的费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并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凉山彝族自治州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光华(采购人代表)、田军、林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遵循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定价原则,以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计费基数,按固定费率 1.5% 计取,收费金额为36000.00元。
(2)服务费交纳账户: ①收款单位:凉山州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海河路支行;③银行账号:51050181004100000149;④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凉山州西昌市姜坡路226号
联系方式: 0834-2197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凉山州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海滨中路3号海门渔村三区3-1栋(叁鑫超市海滨中路分店2楼)
联系方式: 0834-2178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 0834-2178088
凉山州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6月29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02a6d7fa-04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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