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0252026000030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0252026000030
二、项目名称: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省级补助资金)-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蜂飞牛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峨眉山路555号
被投诉人:资中县龙江镇卫生院
地址:资中县龙江镇和平街69号
四、基本情况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资中县龙江镇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省级补助资金)-设备采购(N5110252026000030),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4 月 17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落实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未对纳入强制节能采购范围的显示设备实行强制采购。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中,大量参数都必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要求的检测报告数量巨大,并将非强制检测的参数的检测报告作为实质性要求,又未给潜在供应商进行检测及提供检测报告预留必要的时间,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资中县财政局
2026年06月2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05f4f122-b4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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