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彭州市城区零星闲置地块综合利用和环境整治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600013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6000132
二、项目名称:2026年彭州市城区零星闲置地块综合利用和环境整治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汇美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机场路近都段85号4幢1单元4层416-417号 | 2,958,800.00元 | 99.1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汇美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3020000 | C13020000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2026年彭州市城区零星闲置地块综合利用和环境整治服务项目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 因字数限制原因,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向兵(采购人代表)、刘丛兰、李红、黄文健、何天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1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投标人须完成全套设计方案编制并提交采购人审核;设计方案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1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实施工作,实现项目整体落地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后,进入为期1年的运行维护期,投标人须在此期间保障所有场所设施运转正常、运行流畅,并提供及时、专业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
2.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彭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3888323
3.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3,040,000.00元
5.采购品目:C1302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四通西街38号
联系方式: 028-83811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华颐瞳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三段1号苏宁易购旁SOHO a座16层16-1
联系方式: 028-8753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028-87536683
四川华颐瞳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2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c8f1cf8c-d9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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