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区长宁南路消防救援站投勤家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铜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区长宁南路消防救援站投勤家具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预算925343.47元,截止2026-11-17 09:0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区长宁南路消防救援站投勤家具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FCG-2026-00259.1B1 项目名称:新区长宁南路消防救援站投勤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5,343.47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90个日历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新区长宁南路消防救援站投勤家具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A、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B、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C、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D、参加...
内容提要
铜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区长宁南路消防救援站投勤家具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预算925343.47元,截止2026-11-17 09:00。
关键信息
- 公开招标
- 预算925343.47元
- 截止2026-11-17 09:00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原始公告:https://www.sxggzyjy.cn/jydt/001001/001001004/001001004001/20261027/8a69c21ea14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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