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282026000010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282026000010
二、项目名称:兴文县县城区市政照明智慧节能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银木街19号1栋1层1号
被投诉人:兴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630号
被投诉人: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栋2-1-042号
相关供应商:神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汽车产业园神州路16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兴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兴文县县城区市政照明智慧节能改造项目(N5115282026000010),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20 日。
投诉事项1:神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故意规避法定填报要求,拒不填报2025年度真实经营数据,恶意沿用2024年度数据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构成虚假填报、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结果依法应认定无效。
投诉事项2:神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虚构中小企业身份、出具内容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结果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2: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兴文县财政局
2026年07月03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c9d069a7-8c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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