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6000024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6000024
二、项目名称:屏山县中学校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南奥莱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坝新村11号熙翥苑A幢7层708-A3
被投诉人:四川省屏山县中学校
地址: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天竺路33号
被投诉人:宜宾瑾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屏山县镇王府井一期2号楼3楼6号-50号
四、基本情况
宜宾瑾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屏山县中学校屏山县中学校后勤服务采购项目(N5115292026000024),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4 月 15 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实际为“物业管理”行业。采购人为逃避集中采购,采用社会代理,故意使用“挂羊头卖狗肉”的“后勤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进行招标采购,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违反法定集中采购要求。
投诉事项2:三位成交候选人的主观分得分高度一致,评分结果显失公允,存在明显倾向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屏山县财政局
2026年06月2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7ae11e1-94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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