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6212026000099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6212026000099
二、项目名称:顾县镇新增违停抓拍交通管理装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鲲泰寰宇(防城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心区德城丽苑小区D-56号,成都市金牛区黄金东二路66号
被投诉人:岳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岳池县花园镇唐家巷村
被投诉人:四川晶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池县站前景观大道以东与广岳大道以北交叉处文创公园5幢2层5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晶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岳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顾县镇新增违停抓拍交通管理装备项目(N5116212026000099),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18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强制要求供应商投标时提交非国家强制性、非产品上市必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且未预留合理、必要的准备时间,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采购人作出的质疑答复理由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岳池县财政局
2026年07月0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8b61d4d0-77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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