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316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316
二、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联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缙云大道29号附33、34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
被投诉人: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1层1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N5101012026000316),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4 月 22 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将职业技能证书作为评审因素涉嫌对中小企业人员规模进行不合理限制。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仅认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对原“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合理歧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2026年07月01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0052f63b-64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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