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3032026000010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3032026000010
二、项目名称:贡井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中心二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伴长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华兴街道文昌路62号
被投诉人:四川创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南湖生态城C-12地块卧龙湖国际旅游度假区(卧龙湖一期)
四、基本情况
四川创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贡井区民政局贡井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中心二装项目(N5103032026000010),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4 月 29 日。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应属无效响应。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
2026年07月07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42d9ca4e-f5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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