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7202600004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72026000043
二、项目名称:2026年心理健康辅导员B、C证培训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渊跃教育科技研究院
地址:武侯区火炬时代C区3楼
被投诉人: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华视中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景家园3栋2单元1001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2026年心理健康辅导员B、C证培训采购项目(N510117202600004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24 日。
投诉事项1:成交供应商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法定资格,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发票及专业能力)。质疑答复偷换概念、推卸评审责任,对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审查严重缺位
投诉事项2: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评审委员会在本次采购项目“人员配置”评分项评审过程中,存在擅自增设评审标准、证据链评审标准不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评审结果错误,进而造成投诉人得分偏差,直接影响中标排序,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3: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异常,填报的“资产总额”数据(2.52万元)与其注册资本(500万元)及正常经营状态严重不符,质疑答复未依法实质核查,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4:招标代理机构在本次采购项目质疑处理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未依法独立履行审查职责,其质疑答复缺乏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未对质疑事项进行实质核查,严重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该质疑答复依法应属无效。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2026年07月09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f6ef706-ea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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