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重点污染源在线视频监控与网络服务项目(一期)+(二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6000120

中标公告四川省环保绿化截止 2026-07-08 10:00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9
投标截止2026-07-08 10:00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
代理机构四川正德天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80万元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6000120

二、项目名称:重点污染源在线视频监控与网络服务项目(一期)+(二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577号10楼1,618,000.00元96.4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重点污染源在线视频监控与网络服务项目(一期+二期)):

服务类(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16079900C16079900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重点污染源在线视频监控与网络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重点污染源视频和图片数据服务,包括重点污染源视频和图片的采集、传输、存储、呈现、分析处理服务及网络安全服务。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详见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满足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服务要求,同时,应符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22)中的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国军、徐万福、苗德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81,00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8.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 51011226210200013546[2026]00247 。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800,000.00元/年。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800,000.00元/年。

(四)本项目服务要求:

1、视频、图片采集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指定的106个点位共计314处部署摄像机(详见《摄像机服务点位》),进行24小时全天候高清图像采集。根据现场情况,摄像机如需进行立杆、支臂、机箱、配电、防雷、网络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用电,均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2)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部署机场式无人机一套,进行无人机空中视频采集、图片抓拍服务。

3)供应商应进行前端设备、线路、配套设施的巡检工作,确保视频/图像采集服务的各环节安装、接线均稳固牢靠,无腐蚀、松动、老化;供电电压稳定,供电线路安全,绝缘和防水措施稳固,无进水、漏水、积水;摄像机镜头和护罩无脏污、无积灰;摄像机视野无遮挡物,夜晚红外效果正常,无强反光物。

4)供应商应提供视频质量诊断服务:当系统识别画面出现模糊、偏色、过曝、遮挡、条纹、雪花等异常情况时,产生相应的异常告警。若出现上述故障告警或异常状况,除不可抗力外,应于24小时内予以修复。

5)服务期内,供应商应提供314台前端设备+1台空中巡查设备的日常运维与保养、故障分析处理与检修,保障固定点位、无人机、机场及相关配件处于正常的工作运行状态。

6)服务期内,因无人机飞行原因导致的第三者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2、视频、图片传输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为每个前端摄像机提供≥8Mbps带宽的数据传输链路(共314台摄像机),并配备相应的传输链路总计117条(117条数据传输链路的终点均为供应商机房,其中106条数据传输链路的起始点分别位于106家企业内,11条数据传输链路的起始点均位于龙泉湖自然保护区,具体企业点位信息详见《摄像机服务点位》);

2)供应商须提供汇聚链路一条,汇聚点位于采购人中心机房,汇聚链路带宽≥3Gbps;

3)无人机所采集的视频、图片数据的传输须支持采用4G/5G网络传输,机场到采购人中心机房采用专用数据传输链路,带宽≥100Mbps;

4)供应商应确保链路的稳定性,对各链路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

5)链路故障的抢修恢复时间(到达现场时间除外):龙泉驿城区≤2小时,乡镇街道≤4小时;链路中断故障的业务恢复时间 ≤6小时;

6)供应商如因施工、网络维护、网络调整等原因影响链路的正常使用,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知会采购人,相关可能导致业务中断的操作应在凌晨0:00-6:00时段内完成并恢复链路的正常使用。

3、视频、图片存储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中心机房部署存储设备,以提供数据存储服务,所有摄像机和无人机所拍摄或抓拍的视频、图片数据均须进行存储。视频存储天数≥31天,抓拍图片/告警图片/告警视频存储天数≥183天;

2)供应商应在每日对存储设备性能进行测试,确保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视频、图片数据完整、正常下载。若发现存储空间不足的,应及时进行存储容量的扩充。不允许出现因设备原因(包括:设备故障、磁盘损坏、磁盘容量不足等)导致所采集的数据无法存储的现象。

4、视频、图片呈现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将采集的视频和图片,经解码(视频解码器由供应商提供)后于采购人执法大队拼接大屏(采购人现有)上进行呈现,取流方式须支持直连和转发两种;

2)视频、图片的呈现须支持融合屏方式,融合屏画面分割最大值≥12画面;

3)图像解码输出须支持12路1200W@25fps。

5、视频、图片分析处理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视频流融合服务:融合监控视频与无人机视频的数据,为环保监管执法、处置、决策提供多维度数据支撑;

2)供应商须构建AI预警事件全流程管理:依托视频监控的AI分析能力,实现环保异常事件的智能识别、自动提醒、快速查看告警事件,提升事件响应与处理效率;

3)供应商须保障系统稳定可靠,数据传输实时准确,权限管控严格,满足环保日常监管及应急处置的业务需求。

(五)本项目服务期限:

数据采集点建设期:合同签订后 90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完成磋商文件要求的314个固定点位的数据采集点硬件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完成无人机的部署调试,开始向采购人提供视频、图片数据。数据提供服务期限:固定采集点及无人机部署完成,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合格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服务期限内,本项目因政策等原因被整合的,服务期限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028-8463698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鸥鹏大道188号

联系方式: 028-88425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德天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槐树店二路128号13层1308、1309、1310号

联系方式: 028-6063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028-60638188

四川正德天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9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97c7f6d-81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