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N510001202600031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N5100012026000313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农业大学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号
被投诉人:四川鹏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荆翠西路2号6栋13层1306-1316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鹏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气候型低碳农业发展示范项目监测评价及技术支持项目(N510001202600031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4 月 02 日。
投诉事项:资格审查委员会机械适用违法条款对事业单位实行差别待遇,审查标准执行不公,未依法履行停止评审的法定义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07月0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33c680c-ef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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