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1292026000020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292026000020
二、项目名称:沐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四标段:更新中转站设备项目第一部分设备采购部分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抵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604
被投诉人: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沐川县沐溪镇建设街158号附4号
被投诉人:四川祥聚三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22楼8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祥聚三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沐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四标段:更新中转站设备项目第一部分设备采购部分(N5111292026000020),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4 月 29 日。
投诉事项1: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缺乏明确判断标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空间,易引发主观比较,难以确保评标公正统一。
投诉事项2:将“垃圾站、车辆运行管理平台”作为采购需求不合理,属于设定的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与货物质量无关,增设投标人义务和成本,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沐川县财政局
2026年07月0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02dae3d0-4a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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