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中心及执行指挥中心设计项目(二次)履约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 N5120012023000069-2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N5120012023000069-2
二、合同名称:文化中心及执行指挥中心设计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N5120012023000069
四、项目名称:文化中心及执行指挥中心设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康乐路49号
联系方式:028-26122715
供应商(乙方):五湖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1号东恒国际栋1单元1222室08
联系方式:180080726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执行指挥中心改造装修设计 | 1(项) | 139000.00 | 139000.00 |
合同金额: 13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玖仟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执行指挥中心改造装修设计 | 1(项) | 139000.00 | 139000.00 |
合同金额: 13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玖仟元整
八、验收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九、验收组成员:王阳、李海鸥、文建国
十、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07月1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b544d7f-90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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