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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黑里河镇紫蒙湖(打虎石水库)上游水污染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项目(EPC)

宁城县黑里河镇紫蒙湖上游水污染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项目(EPC)公开招标,规模5156.322946万元,2026-11-17截止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7
投标截止2026-11-17 00:00
所属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采购人宁城县黑里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内蒙古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5156.32万元
项目编号F1504292026102701001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水利工程
信息来源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732日历天
采购人地址宁城县黑里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阿茹邯 0476-4122360
联系电话0476-4122360

公告正文

宁城县黑里河镇紫蒙湖(打虎石水库)上游水污染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项目(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城县黑里河镇紫蒙湖(打虎石水库)上游水污染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项目(EPC) 已由 宁城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城县黑里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宁城县黑里河镇紫蒙湖(打虎石水库)上游水污染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项目(EPC)

2.2建设地点:宁城县黑里河镇黑里河流域

2.3招标规模:(一)缓冲带建设工程:3米宽度灌木缓冲带共6420 平方米,5米宽度乔灌复合式缓冲带共 14400平方米,面状乔灌复合式缓冲带共58500平方米。(二)生态护岸工程:1#生态护岸位于三道河子村旁的黑里河左岸,长 560米,采用加筋生态垫+生态石笼护脚复合护岸型式;2#生态护岸位于黑里河与道须沟交叉口,长1500米,采用加筋生态垫+生态石笼护坡及生态石笼护脚复合护岸型式;3#生态护岸位于下拐桥上下游,长880米,采用加筋生态垫+生态石笼护坡及生态石笼护脚复合护岸型式。(三)生态湿地建设工程:下拐河湿地位于下拐河与八沟道河交汇处,面积1.39万平方米,进行近自然湿地建设;打虎石水库入库自然湿地位于打虎石水库西侧,面积12.16万平方米,进行近自然湿地恢复。

2.4项目计划投资:5156.322946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F1504292026102701001001标段名称宁城县黑里河镇紫蒙湖(打虎石水库)上游水污染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项目(EPC)
招标范围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基础处理;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引水和灌溉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河道和堤防工程;工程-设计-水利工程-水利总图
合同估算价(万元)5156.322946工期(日历天)73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单位,联合体牵头方需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联合体产生的业绩作为今后各方业绩予以认可。 (5)关于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他约定,满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筑业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能力要求或由满足以下(1)、(2)各项条件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参照最新资质。

3.3其他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中任职;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环保或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互不兼任。 3.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不良行为记录。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28 00:00 至 2026-11-0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17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城县黑里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城县黑里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阿茹邯

联系电话:0476-4122360

招标代理:内蒙古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八家组团临潢大街南、支六路西金中大厦10楼1003

联 系 人:周永

联系电话:19969091836

行业监管:宁城县水利局

地 址:赤峰市宁城县哈河大街

联 系 人:刘智军

联系电话:0476-4279899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 投标操作须知

2026-10-27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内容提要

宁城县黑里河镇紫蒙湖上游水污染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项目(EPC)公开招标,规模5156.322946万元,2026-11-17截止

关键信息

  • 项目规模5156.322946万元
  • 2026-11-17投标截止
  • 资格后审,联合体投标
  • 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gzyjy.nmg.gov.cn/jyxx/index_24.html?id=9693e8ae-b409-418a-8e6d-a73aa08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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