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后勤服务中心成都市公安局后勤服务中心2024-2027年度轨道公交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暨高朋公交场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第三年度)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N5101012024000269-3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N5101012024000269-3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公安局后勤服务中心2024-2027年度轨道公交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暨高朋公交场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第三年度)
三、项目编号: N5101012024000269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后勤服务中心2024-2027年度轨道公交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暨高朋公交场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公安局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文武路153号
联系方式:85114032
供应商(乙方):成都畅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道306号数字金融大厦3层11号
联系方式:181802322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1,540,622.33 | ¥1,540,622.33 | (一)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主体: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2、验收时间:每年服务期满后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后20日内。 3、验收组织方式:甲方自行组织验收。 4、验收程序: (1)乙方陈述其合同履行情况。 (2)验收小组核查乙方合同期内履约情况。 (3)验收小组形成最终结论。 5、履约验收内容: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文件、合同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6、履约验收标准:乙方与甲方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任何款项 |
合同金额: 1,540,622.33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零陆佰贰拾贰元叁角叁分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19日至2027年07月18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7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后勤服务中心
2026年07月17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808a8257-ef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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