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923202600003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9232026000037
二、项目名称:平昌县垃圾收集转运配套设施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郑州郑东新区荷烨信息咨询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宝莲街道希望大道弘城水韵小区
被投诉人: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龙潭明珠
被投诉人:平昌政投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四段11号平昌市民之家办公楼
四、基本情况
平昌政投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的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平昌县垃圾收集转运配套设施项目(N5119232026000037),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10 日。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多处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指向特定产品。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平昌县财政局
2026年07月1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b13e7f0-c2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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