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富顺县釜溪滨河公园南区、新湾片区、两条高速路连接线道路管护市场化外包(第二轮)项目(N5103222025000136)存在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处罚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本机关决定对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富顺县财政局
2026 年 07 月 10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e3d6cdf0-1f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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