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180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180
二、项目名称:局机关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华兴正街5号王府井商城B座26F
被投诉人: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盛安街401号1栋2单元19层1905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服务项目(N5101012026000180),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25 日。
投诉事项1:本项目作出投诉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评审结论错误。
投诉事项2:本项目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条款存在歧义与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成员未依法停止评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2026年07月10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984562b6-3b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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