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3222026000030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3222026000030
二、项目名称:富顺县2026年防汛救灾装备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振驰速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
被投诉人:富顺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北湖南路395号
被投诉人:四川富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祥云街西段74、76、77、79、81、8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富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富顺县应急管理局富顺县2026年防汛救灾装备物资采购项目(N5103222026000030),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3 月 25 日。
投诉事项1: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资格要求,应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投诉事项2: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遗漏核心争议,认定结论错误。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富顺县财政局
2026年06月0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cd52518b-95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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