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30202600003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4302026000033
二、项目名称:教育设施建设和组团式帮扶教室与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长明新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4栋1单元17楼1702号
被投诉人:金阳中学
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马依足中心村
被投诉人:金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天地坝镇西街
四、基本情况
金阳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金阳中学教育设施建设和组团式帮扶教室与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N513430202600003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15 日。
投诉事项1: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未对质疑作出答复。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金阳县财政局
2026年07月20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cac3928f-53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