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攀枝花市泰亚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临江路20号304号、305号、306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攀枝花市泰亚商贸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23〕12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攀枝花市泰亚商贸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4266.46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2026 年 07 月 14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a0d767da-9d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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