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6000045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6000045
二、项目名称:西岭镇场镇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增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孜县海凌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竹溪村龙甘产业园区综合楼206幢289室
被投诉人:大邑县西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邑县西岭镇众山街1号
被投诉人: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501
四、基本情况
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大邑县西岭镇人民政府西岭镇场镇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增设项目(N5101292026000045),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4 月 10 日。
投诉事项1:采购品目适用严重错误、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划型完全错误,违反政府采购品目管理、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强制性规定,直接导致采购政策适用失效。
投诉事项2:磋商文件未依法设定法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要求,违反《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强制性规定,采购活动存在根本性合规风险与安全生产隐患。
投诉事项3:磋商文件评审规则设置违法,业绩加分项限定特定行业,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大邑县财政局
2026年07月1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fc684253-dd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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