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6000086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6000086
二、项目名称:指挥大厅、案件综合研判中心、法制“三中心”设施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佰嘉通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安宁街道云台路68号5栋376号
被投诉人:隆昌市公安局
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中心街169号
被投诉人:四川尚璟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222号负一层3 号、4号、5号、6号、7号
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66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尚璟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隆昌市公安局指挥大厅、案件综合研判中心、法制“三中心”设施设备(N5110832026000086),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11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多项产品要求投标时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招标文件存在缺陷,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存在指定性、倾向性、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对四川佰嘉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隆昌市财政局
2026年07月22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3b518d32-33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