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25202600010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252026000103
二、项目名称:石宝镇普乐村金银花烘干收储改造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芜湖极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融创玉兰公馆23栋3004
被投诉人:古蔺县石宝镇人民政府
地址:古蔺县石宝镇学府街47号
被投诉人:泸州市驰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古蔺县滨河路天立一期3栋5单元302室
相关供应商:四川青云一扬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古蔺县德耀镇前进路88号
四、基本情况
泸州市驰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古蔺县石宝镇人民政府石宝镇普乐村金银花烘干收储改造提升项目(N510525202600010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4 月 29 日。
投诉事项: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古蔺县财政局
2026年07月1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a988f6ea-e5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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