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6000110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6000110
二、项目名称:先进材料研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融贺汇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
被投诉人: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被投诉人:四川衡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街008号春熙广场23楼
相关供应商:常熟市春来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南三环27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衡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先进材料研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N5114012026000110),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13 日。
投诉事项:为成功获取项目中标资格,常熟市春来机械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制造商不具备关于本次采购所需强制性产品的相应认定证书,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眉山市财政局
2026年07月24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fe7aab8-fd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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