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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7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炉霍县财政局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广汉市顺天农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雒城街道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广汉市顺天农资有限公司在2025-2026年度越冬度春饲草储备项目(N5133272026000010)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四川广汉市顺天农资有限公司陈述、申辩材料,本机关决定对四川广汉市顺天农资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9600.00元。

炉霍县财政局

2026 年 07 月 27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84b10e0f-cd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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