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33202600001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4332026000013
二、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华昕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高明镇双龙村6组
被投诉人:冕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冕宁县高阳街道办事处文化路644号
被投诉人: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冕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基本情况
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冕宁县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次)(N513433202600001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15 日。
投诉事项1:该项目于2026年5月27日开标评审,其符合性评审环节我司被评审为“无效供应商”,其未通过原因“增值税计算不符合(响应文件按4月27天计算)”,此评审结果属于评审专家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导致我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投诉事项2: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谈判文件约定30日内签订合同,并未明确合同必须在2026年5月28日内签订,贵公司计算增值税时间为4 月27天,如不在2026年5月28日签订合同,就会造成贵公司的增值税和附加税就低于成本”,此答复属于评审专家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导致我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冕宁县财政局
2026年07月28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52b2e4f5-f3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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