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1056号】郏县第二人民医院高温消毒灭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郏县第二人民医院高温消毒灭菌设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预算0元,2026-11-17截止,2026-11-17开标
公告正文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7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8日 至 2026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企业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我单位(招标人)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5、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通报等相关处罚。
7、监督部门:郏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5152805
监督单位: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00MB1632093J
联系方式:0375-706801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郏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郏县经二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5-5161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联永信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六大街124号商鼎创业大厦3楼322室。
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方式:1523757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方式:15237570592
内容提要
郏县第二人民医院高温消毒灭菌设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预算0元,2026-11-17截止,2026-11-17开标
关键信息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预算0元
- 2026-11-17截止
- 2026-11-17开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
原始公告:https://ggzy.fgw.henan.gov.cn/tradeInformationDetail/127573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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