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林科学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51010025Y000012334989-1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51010025Y000012334989-1
二、合同名称: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协议
三、项目编号: 51010025Y000012334989
四、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农林科学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公平农科路200号
联系方式:13980971378
供应商(乙方):成都林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
联系方式:139822668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C2313010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1(批) | ¥85,000.00 | ¥85,000.00 | C23130000 批发服务,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非进口, (一)配送产品质量要求 1. 预包装类食品 1.1成品粮(大米、面粉):成品粮(大米、面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15-2016)的规定,其中:大米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 1354-2018的一级等级的质量指标要求,面粉的质量指标不低于 GB/T 1355-2021的标准粉等级指标及质量指标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即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每批次供货时均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1.2成品食用油:非转基因压榨,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 2716-2018的规定,其中: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 1536-2021的一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指标要求。严禁配送时使用循环包装容器(周转桶)盛装食用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即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每批次供货时均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2. 生鲜类食品 2.1鲜畜禽肉类:冷鲜猪肉须符合《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 1 部分:片猪肉》(GB/T 9959.1-2019)、《分割鲜、冻猪瘦肉》(GB/T 9959.2-2008)的规定,家禽须符合《鲜、冻禽产品》(GB 16869-2005),羊肉须符合《鲜、冻胴体羊肉》(GB/T 9961-2008),牛肉须符合《鲜、冻分割牛肉 |
合同金额: 85,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8月01日至2026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农林科学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7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农林科学院
2026年07月30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6ece0cdd-ca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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