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纵九路、建兴路、温州路项目(三期纵九路建设项目)
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纵九路、建兴路、温州路项目(三期纵九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规模约1676米,预算21573576元,工期365天。
公告正文
招标
公告 2026-1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纵九路、建兴路、温州路项目(三期纵九路建设项目) 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浦发改[2026]基字5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纵九路在荣华山产业组团规划红线范围内全长约1676米,南起荣华山产业组团规划红线边界,路线往北依次与朴树桥路、温州路、建兴路平面交叉,终点至纵十路及横十六路交叉口处;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16.0m;本次设计路段为朴树桥路交叉口至纵十路交叉口段,设计长度1421.622m(K0+020~K1+441.622)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纵九路在荣华山产业组团规划红线范围内全长约1676米,南起荣华山产业组团规划红线边界,路线往北依次与朴树桥路、温州路、建兴路平面交叉,终点至纵十路及横十六路交叉口处;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16.0m;本次设计路段为朴树桥路交叉口至纵十路交叉口段,设计长度1421.622m(K0+020~K1+441.622)。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1573576元,含暂列金额102588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000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 《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闽建【2016】5号) 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27 17:00:00 至 2026-11-02 23:59:59 通过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np.gov.cn/pc/)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截止至递交投标文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伍万元(35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11-17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np.gov.cn/pc/)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np.gov.cn/pc/)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荣华创业创新中心七楼 ,邮编: 353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9-2871857 ,传真: /
联系人: 傅修武
招标代理机构: 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浦城县元射12-3号2号楼8层浦宏公司 ,邮编: 353400
电子邮箱: pcphzb@163.com
电话: 0599-6028215 ,传真: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陈思雨 联系人: 钟诗琪
网址: https://ggzy.np.gov.cn/pc/
联系电话: 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联系电话: 0599-284698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浦城县梦笔大道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599-288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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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纵九路、建兴路、温州路项目(三期纵九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规模约1676米,预算21573576元,工期365天。
关键信息
- 预算21573576元
- 工期365天
- 公开招标
- 施工总承包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原始公告:https://ggzyfw.fj.gov.cn/business/detail?name=%E5%8D%97%E5%B9%B3%E5%B8%82%E8%8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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