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江安县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232026000064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232026000064
二、项目名称:江安县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中明食品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西段城南春天小区2层18号 | 500,000.00元 | 江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配送服务项目(百分比):92.00% | 97.0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中明食品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江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完成采购人指定工作内容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守琴、凌寿强、张春轶(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办法》(财库〔2018〕2号)第⼗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动⼯作⽅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7500.00(大写:柒仟伍佰元整)。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账户名称:四川洋宸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2247110104000578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南兴分理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队西段232号
联系方式: 0831-2627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洋宸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正和·金帝庄园”A区6幢-8幢商业裙楼(平街二层)64-66号
联系方式: 18224291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18224291951
四川洋宸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8月05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267eaa9f-ff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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