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6000102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6000102
二、项目名称:隆昌市城关职业中学实训室及办公用品搬迁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双双发科技推广有限公司
地址:贵阻市观山湖区小箐村肖记便利店
被投诉人:四川省隆昌市城关职业中学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锁江桥88号
被投诉人: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
四、基本情况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隆昌市城关职业中学隆昌市城关职业中学实训室及办公用品搬迁服务采购(N5110832026000102),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6 月 05 日。
投诉事项1:资格条件设置不正确。招标文件未设置法定必备道路运输资质要求,采购资格条件缺失,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诉事项2:采购需求中安全、破损赔偿等条款设置霸王条款,违反《民法典》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属于无效约定。
投诉事项3:综合评分规则存在重大缺陷,主观分值占比过高、评审标准模糊,违反政府采购评审量化要求。
投诉事项4:采购需求、报价规则存在漏洞,未明确核心成本要素,报价风险转嫁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4: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隆昌市财政局
2026年08月10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bb70cca3-70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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