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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彩虹学校彩虹学校三个校区采购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咸阳彩虹学校三个校区物业服务采购,公开招标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7
所属地区陕西省
采购人咸阳彩虹学校
代理机构咸阳市秦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中标人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无
采购人地址无
项目联系人无
联系电话无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彩虹学校三个校区采购物业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陕西省咸阳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CG(2026)015号

项目名称:彩虹学校三个校区采购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94,869.7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彩虹学校三个校区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894,869.7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894,869.72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保安服务咸阳彩虹学校三个校区采购物业服务1(批)详见采购文件4,894,869.72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1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中标人,采购人可与其最多续签2年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彩虹学校三个校区采购物业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四)《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六)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彩虹学校三个校区采购物业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两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2024或2025年)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

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四)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七)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备注:

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资信证明不能证实是其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4、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5、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至 2026年11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陕西省咸阳市)(咸阳市高新区中韩产业园A区汇科创新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ggzy.xian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中标供应商”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后,可以对处于报名期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过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

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CA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咨询电话:029-88661241

【注意】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咸阳彩虹学校

地址: 咸阳市秦都区彩虹一路

联系方式: 13892938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中路1号秦都区政府南楼8楼821室

联系方式: 029-33213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女士

电话: 029-33213950

咸阳市秦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10月27日

内容提要

咸阳彩虹学校三个校区物业服务采购,公开招标

关键信息

  • 公开招标,物业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无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610/t20261027_27569633.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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