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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口腔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教学专用设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变更公告四川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08-31 10:00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3
投标截止2026-08-31 10:00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西南医科大学
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预算50.17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17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口腔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教学专用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技术参数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24 10:00:00,更正为:2026-08-31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08-24 10:00:00,更正为:2026-08-31 10:00:00。

1、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序号2口腔数字观察仪的技术参数要求中,“★7.口腔数字观察仪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及附表。”

更正为:;

“★7.口腔数字观察仪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品目:教学仪器;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采购计划号:51000026210200081361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更正后的文件以一体化系统推送的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南医科大学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一段

联系方式:雷老师,0830-3163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157566793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睿、张玲、钟楠、

电话: 15756679394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8月13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9bedc11c-82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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