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巴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公告正文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九霄智工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1号3单元9层901号附4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九霄智工科技有限公司在丹巴县章谷镇水子一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次)(N513323202600002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23〕12号),本机关决定对四川九霄智工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3875.04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丹巴县财政局
2026 年 08 月 14 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6c1e175-01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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