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8122026000001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8122026000001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城镇生活垃圾转收运体系设备更新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天正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交通大道538号
被投诉人: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康福路6号
被投诉人: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四、基本情况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元市朝天区城镇生活垃圾转收运体系设备更新项目(三次)(N5108122026000001),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4 月 30 日。
投诉事项1: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随意废除投标人投标文件。
投诉事项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重庆瞻运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内容不实,填报数据不实,属于虚假填报,虚假声明,并且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非小型企业,此行为严重扰乱政府采购市场,对其余参与的投标供应商不公平。
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2: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3:终止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终止投诉处理,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2026年08月05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7027ad95-9d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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