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泸峰中学食材采购肉类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LFZX2026082201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LFZX2026082201
二、合同名称:食材采购肉类合同
三、项目编号: N5134112025000271
四、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凉山州泸峰中学
地址:西昌市太和镇太安村九组
联系方式:13608069194
供应商(乙方):西昌凯达东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安宁镇新区机场路三段66号
联系方式:13398479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C22040000-餐饮服务 | 1(项) | ¥4,458,442.50 | ¥4,458,442.50 | 二、服务要求 (一)食材配送要求 1、配送时间要求:食堂提前七天排出菜单,通知成交供应商所需肉类用量,成交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响应,并在每日早上8点前配送,不超过屠宰时间8小时的热鲜肉。为保障学生正常就餐,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和规定质量要求内高标准实施,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未在合同约定时间配送到场和质量不符合配送要求的视为违约,同时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2、配送车辆 ①中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配备具有符合规定的食材配送专用车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②生鲜肉类要求全程冷链配送,并提供运输过程监控记录,相关检疫检验证书齐全完备(配送时随货提供复印件,因证书不完备,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证随时实物抽检检验检疫合格。 ③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3、配送人员 ①本项目配备的配送工作人员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吸毒史承诺。 ②本项目配备的配送工作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配送时可提供给采购人查验。 (二)食材验收要求 1、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现场共同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签字,各自留存。 2、提供的生鲜类原材料,须通过检疫检验,有害物残留符合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人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食品标准和规定。 3、肉禽类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须盖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三)责任要求 1、食材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采购人食堂正常开餐的,供货商以当日需求计划总量两倍价款赔付采购人。 2、食材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中标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处以原材料不合格部分货品总价款五倍金额的罚款。 3、食材留存样品检查不合格,供货商不合格批次货品十倍总量价款赔付采购人。 |
| 2 | C22040000-餐饮服务 | 1(项) | ¥1,184,467.50 | ¥1,184,467.50 | 4、上述情况发生三次后,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 5、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所供食材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所有食材每日均留存样品一份,保存时间为36小时以上,确认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按程序规范处理。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能满足采购人食堂供货资质要求、具备较强供货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 2、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学校审验并留复印件存档备查。 3、实行优胜劣汰机制,在采购人食堂食材供货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供应商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由学校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学校须立即报财政处理请求终止合同。凡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中标供应商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及时予以淘汰。 4、中标供应商在配送食材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中标供应商将被取消其配送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5、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6、因食材原因引起就餐者出现轻度腹泻发热、食物中毒,或提供劣质/伪冒产品的,采购人有权直接报财政处理请求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应责任和经济赔偿。 7、中标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的30天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商业保险且指定受益人为采购人所辖的单位,保单累计赔偿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配送服务80分 质量要求 25分 因质量不符合要求退货一次扣5分 健康证 10分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若无法出示有效健康证一次扣5分。 形象卫生 10分 供应商原材料操作员和配送员应当着干净工作服,穿戴整洁,身体健康无外伤,指甲干净卫生。若有上述一项不符者扣一次扣2分。 配送及时 10分 出现迟到现象一次扣2分,超过半小时扣3分。 服务态度 15分 对验收人员态度恶劣或故意回避验收人员提问的,一次扣5分 文件资料报送 10分 文件资料、检疫检验合格证、瘦肉精抽检合格报告等不及时报送每次扣2分。 服务受理20分 服务电话 10分 采购人能随时联系到供应商 |
合同金额: 5,642,91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陆拾肆万贰仟玖佰壹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1日至2027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凉山州泸峰中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由学校相关成员单位和中标供应商相关人员组成的询价小组,按一个月询价一次,市场询价确价后,按供应商中标下浮比例据实结算。(该结算价格应已经包括货款、包装、配送、更换、税金、检测等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所报下浮率:序号服务名称所报下浮率(%)实际结算率(%) 1 猪肉 13% 87% 2 牛肉 10% 90% 3 鸡肉 10% 90% 4 鸭肉 15% 85% 5 兔肉 20% 80% 6 水产类 20% 80% 2.付款进度进度款,每月据实配送量结算,凭发票进行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支付货款。 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四、履约保证金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还。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签字,
合同附件:
凉山州泸峰中学
2026年08月25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sichuan.gov.cn/maincms-web/article?type=article&id=4495c8e9-12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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